写作就是我,我就是书。

  ——杜拉斯

  20世纪集中了太多的悲悯与无奈,无数踽踽独行者为了内心的向往,因了世俗的污浊,用鲜血写下最后的诗篇。从叶赛宁的“活着,不比死更美”,到海子的“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”,那一份对创作纯粹的渴望,格调天成。想起杜拉斯,那个“将忧伤画在眼角”的女子,她是极端唯美的实验型作家,对历史具有俯瞰式洞察力,喜欢将回忆表现得富有张力,深邃而悲绝。她是心灵的朝圣者,对灵魂无比忠诚,写作于她,有着最原始的意义。“何必要知道呢,有他们的书就够了……”她对写作的纯粹有着如幼童般执着的追求,她的《情人》与马尔克斯的《百年孤独》至今仍是让心灵栖息的不朽经典。其中“当一个人开始回忆时,他就开始变得苍老。”“同你那时相比,我更爱你那备受摧残的容颜。”更是她瞬间成就的永恒。然而铺天盖地的赞誉令她不安,当她心灵的净土不再平静,她对写作的热情便走向另一个极端。“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”;“写作时身处绝望,步入死亡之中”;“杜拉斯,我烦透你了”……她无法接受功利的写作,至死都坚守着她的格调,忠于自己,忠于文字,忠于灵魂。这是,一个以写作为生命的女子的格调。

  而席慕蓉则是忠于自己的另一个典型。与杜拉斯不同,她的格调是在后来慢慢摸索得出并为其倾出所有。在那个相信诗歌的年代,她用缠绵的诗行温暖了无数少年的梦境。“古井旁找不到一朵可以相送的花”,“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”……她擦亮了多少人朦胧的憧憬。但那毕竟,只是过去。如同一场燃烧,在席慕蓉46岁的年华——“人说/唐朝时一匹北方的马/要回十匹绢/而如今/我空有四十年的时光/要向谁去换一片北方的草原”;“请为我唱一曲出塞曲/用那遗忘了的/古老语言/请用美丽的颤音轻轻呼唤/我心中的大好河山……”她沉溺于草原上的一切无法自拔,将诗集取名《飘蓬》,以求其本根。深知无数人朝圣般想见到写《七里香》的自己,但她不回头,仿佛是用积蓄一生的力量,来完成今日的跋涉。诗歌已经无法承载她的激情,她写下散文甚至是长诗,去纪念她的飞扬红裙,她的折翼之鹰,她的英雄噶尔丹……

  诗人蒋勋问她:“你绝不觉得自己走了很长的路,现在才刚刚开始?”

  她笑,不语。冯秋子曾写过,草原上的一切过往,在老人眼里,是一场风。我想,于席慕蓉也是这样吧。那一卷瘦长的风,将载着她的格调,虽是改变,虽然迟来,却找到真正归宿真正源头的格调,忠于自己,永不停息。两个女子,如此坚定,淡定,是写作的格调,亦是生命的格调。这样的格调,是写作者必须坚守的信仰。我看过一些当今很有名的青年作家十几岁写的文章,言辞清澈,对文字抱有原始而纯粹的虔诚与敬重,最终却不免落得商业化。想到俄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,他的《罪与罚》并不注重对情节的掌控,只是随心地在与情节无关的地方进行冗长的描写——他是当时为数不多的为了接近自己的内心而不惜远离读者的人,即使是在现在,也是这样。

  卡夫卡说:“那些次要的事情以可怕的方式枯萎着,只有这一描述我梦幻般的内心世界才会令我满意。”文学的世界里从来都是千丝万缕,但我仍相信,这种忠于内心的格调,会使人有勇气在此披荆斩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