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“知之者不如好之者,好之者不如乐之者。”

——《论语•雍也》

解析:孔子的这句话,解释了学习的三种境界,更强调了兴趣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。钱穆先生在他的《论语新解》中讲“之”指学,亦指道。钱穆先生把这句话解释为知道它,不如喜好它。喜好它,不如从心里悦乐它。由此可见,当我们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时,是不是也可以从“知之”、“好之”、“乐之”的角度上去找方法呢?要求明确到位,让学生知道、明了怎样做、做到何种程度就是第一重境界——知之。学生从内心认可老师与父母的要求,真正领悟到要求是对的、应当遵守的。从心里愿意去重视规则、遵守规则了,从心里乐意去学习了,才能真正有效果。这是第二重境界——好之。否则,学生和老师、家长之间就是一场“猫和老鼠”的游戏,孩子的各种诡计层出不穷。教师引导学生享受成长的乐趣,真正为自己的成才而喜悦,并迷恋上自我成长的感觉,这是从“他律”转向了“自律”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孩子变得“自觉”了。当孩子感受到成为一个“好孩子”远比“捣蛋包”有意义时,我想这就在向“乐之”的第三重境界靠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济南天桥区官扎营小学 王亚楠